20/11/2018
熱水淋傷印傭 七旬婦判囚1年
【晴報專訊】七旬婦人涉潑滾水致印傭背部灼傷,婦人早前被裁定有意圖而導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成,昨被判囚1年。被告在散庭時於犯人欄內大喊「我沒有做過這種事,怎麼可以這樣判我」。
被告倪荷玉已屆78歲,法官判刑時由15個月酌情減刑3個月,判囚12個月。
被告倪荷玉(78歲)被控於去年3月29日在家中襲擊事主Ismiati,及後又解僱事主,其逾20名親友昨到庭旁聽,散庭時有人大喊「冤枉」。暫委法官判刑指,同意被告無預謀犯案,此為單一事件,源於被告一時不能接受丈夫去世,又聽到事主說「你先生要死就死啦」的帶挑釁性說話,而衝動從後向事主施襲,致事主無從防備,事主其後一段時間不能仰卧床上。
暫委法官認為就被告面對的有意圖使他人身體嚴重受傷罪,監禁是唯一判刑選擇,以15個月作量刑起點,考慮被告初犯及年紀老邁,酌情減刑3個月,判囚12個月;另一項在僱員喪失工作能力期間解僱僱員控罪,則罰款500元。
求情稱夫過世 需適應新家傭
辯方昨再求情時指,被告於印尼出生,家中有9名兄弟姊妹,其後回內地結婚,育有1子1女。辯方指,臨床心理報告指被告至今仍完全否認犯案,雖然其犯案原因未明,但相信是由於受丈夫過世的悲傷,及需適應與新到任家傭的困難而影響,自我情緒管理差,一時衝動犯案,沒有證據顯示被告有暴力傾向,雖然被告無悔意,但評估其重犯機會低。
據事主早前庭上證供,她到職當天被告責怪她遲到任,斥其丈夫因此而離世。事主曾反駁稱「你先生要死就死啦」,其後炒菜時突感背部很熱,轉身看見被告,隨後衝到浴室換衣服,並質問被告為何要用滾水淋她,當時被告無回應。事主致電僱傭中心投訴,及後她獲悉遭解僱。按控方呈上的法醫報告,事主後頸至下背均有燙傷及水疱,惟控辯雙方同意事主的傷勢現已痊癒。
轉載自: 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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