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7/2015
各地研規管無人機
遙控無人機是近年冒起得最快的消費電子品,除可作消閒娛樂,還可用於農業和城市規劃等範疇,發展潛力龐大。不過最近外國接二連三發生事故,令其立法規管問題再受關注。
有內地遊客早前操控無人機拍攝,失控撞向台北101大樓被扣查。(資料圖片)
美國加州一次救火行動因有無人機在火場上空盤旋,結果參與救火的直升機被迫暫停行動。美國康乃狄克州一名18歲大學生替無人機裝設手槍進行射擊測試,被憂可作殺人機器。美國一直有研究無人機規管法案,其中一項提案是容許重量在24公斤以下的無人機在白天飛航,惟必須在操作員的視線範圍內操控;操作員必須通過知識測驗及背景審查。
港民航處有指引 需守私隱例
日本已搶先通過無人機監管法案,禁止在重要設施如首相官邸、國會、皇宮與核電廠外圍300公尺飛行,犯事者可被判一年以下徒刑,或罰款約三萬港元。日方更計劃修改民航法例,未獲准許下無人機不得飛越人口稠密地區、慶典或展覽活動地點;企業或其他機構必須由合資格的操作員操控無人機,並就飛行操作制定相關的安全措施,國土交通省才會簽發飛行許可證。預計修正法案9月通過立法。
香港對無人機的規管靠民航處7月訂定的《操作無人駕駛飛機系統》指引。機身淨重在七千克或以下的無人機如用作消閒,便毋須向民航處申請許可;七千克以上的無人機無論作甚麼用途,則一律要申請。指引又列明無人機不得在機場5公里範圍內操作,亦不准在任何人士、船隻、車輛或構築物上空或其50米範圍內飛行;無人機亦只限於白天飛行,高度必須在300呎以下。如裝配攝影機,要遵守私隱專員公署於3月發出的《閉路電視監察及使用航拍機指引》,考慮私隱條例原則,如飛行路線必須遠離人群和民居,傳送影像時亦需加密數據。本港雖尚未有嚴謹刑法規管無人機,但仍算是有例可循。
轉載自: 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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