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2/2024 14:14
港府要求大型公眾責任實體最遲2028年全面採用ISSB準則
《經濟通通訊社10日專訊》政府今日推出有關香港可持續披露路線圖,闡明香港要求公眾責任實體採用國際財務報告可持續披露準則(ISSB準則)的方針,並就不遲於2028年大型公眾責任實體全面採用ISSB準則提供清晰的路徑。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表示,香港作為主要的國際金融中心及綠色和可持續金融樞紐,正持續採取措施,透過遵守國際標準和最佳範例來鞏固競爭力。政府推出路線圖,全面採用ISSB準則,清晰彰顯當局的決心,為實現全球綠色轉型,繼續在促進綠色和可持續投融資上擔當領導角色。財庫局將聯同金融監管機構及持份者,繼續透過加強技能培訓及推動科技方案的應用,支持香港可持續披露準則(香港準則)的實施。 *會計師公會爭取年底前發布香港準則最終文本* 香港會金計師公會正以全面銜接ISSB準則為基礎,制訂香港準則。會計師公會已就初稿進行公眾諮詢,並獲得普遍支持,目標於今年底前發布香港準則的最終文本,並於明年8月1日起生效。 *港交所料2028年起按相對稱方式實施* 由明年1月1日起,所有主板發行人均須以「不遵守就解釋」為基礎,披露參照《國際財務報告可持續披露準則第2號--氣候相關披露》的新氣候規定所要求的相關信息。由2026年1月1日起,恒生綜合大型股指數成分股的發行人(大型股發行人)更必須按新氣候規定作強制披露。港交所(00388)將於2027年就強制要求上市公眾責任實體按香港準則作可持續匯報諮詢市場意見,並預期於2028年1月1日起以按相對稱的方式實施。相關金融監管機構將要求具有重要影響力的金融機構(即非上市公眾責任實體)不遲於2028年應用香港準則。 香港可持續披露路線圖也詳述香港為支持可持續披露發展全面生態圈的藍圖,涵蓋可持續核證、數據與科技及技能培訓。路線圖是在督導小組的支持下,透過由財庫局和證監會共同領導的專責工作小組所制訂。工作小組成員包括香港金管局、保險業監管局、積金局、會財局、港交所和會計師公會。(c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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