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10/2024 08:58
《駐京專電》金監總局擬對財險公司分類監管,九類104項指標
《經濟通通訊社駐京記者黃燕明16日北京專電》金融監管總局近日就《財產保險公司監管評級指標及評分規則(徵求意見稿)》在業內徵求意見,擬對財險公司進行差異化分類監管。《徵求意見稿》從9個大項104個指標全面構建財險公司監管評級,體現了以風險為本的監管和分類分級監管導向。 《徵求意見稿》顯示,財險公司監管評級標準一共被分為9個大項104個細分指標,具體標準和相應分值情況為:公司治理(15%)、償付能力和風險管理(15%)、業務經營和承保盈利(15%)、再保險(5%)、資金運用及資產負債(10%)、流動性風險(5%)、信息科技風險(10%)、其他風險(5%)和監管調整(20%)。 分值佔比最重是監管調整,具體涉及公司治理類、償付能力類、業務經營類、再保風險類、資金運用及資產負債類、流動性風險類、數據質量類、信息科技類、風險管理類、監管調整類等26個細分指標,包括比如公司治理整改情況、高管人員情況、外部操縱情況、內部人控制情況、股權和關聯交易穿透及數據治理情況、資本補充效益等。 業內專家指出,《徵求意見稿》的細則要求財險公司從體系層面規劃自身的合規管理,尤其需要自上而下布局工作要點,對於中小保險公司而言,更需要從業務視角出發將內部控制作為關鍵抓手推動運營管理能力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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