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09/2021 12:53

無交選舉申報書判囚半年,前公民黨執委陳宇明上訴得直即時獲釋

  2019年區議會選舉中落敗的前公民黨執委陳宇明,因無按規定提交選舉申報書,被廉署起訴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裁判官早前判陳監禁6個月,他不服刑罰提出上訴得直,即時獲釋,將擇日頒布書面判詞。
  法官張慧玲指,雖然事件並非無心之失,判監也非錯,但最高刑罰為監禁1年,判囚9個月過重,律政司一方亦認同,判囚9個月的確較嚴苛,最終判已服刑54天的陳宇明上訴得直,即時獲釋。陳對上訴得直感到高興,認為自己算是遭受無妄之災,寄語來年參選人「更加謹慎面對參選依件事。他表示,自己暫無計劃再次參選。
《經濟通通訊社28日專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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