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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16

年花$3100面霜最多 近半港女囤積護膚品逾年 面膜重災

  【晴報專訊】護膚是女士的終身事業,消委會調查發現,港女平均年花3,100元購買護膚品,花費最多的是面霜;惟近半人囤貨逾年仍未開封,面膜為重災區,一半淪為垃圾。

 

消委會提醒不要以品牌名氣選購護膚品,應以自己膚質選擇合適產品。

 

  消委會稱,調查發現女士即使用後感滿意度低,但仍會繼續回購,反映其心理矛盾,籲勿追求品牌效應。

 

  消委會訪問1,650名20至60歲女士,發現受訪者每年平均花約3,100元買護膚品,其中30至39歲最捨得買,年均花達3,500元,相對20至29歲年均花約2,500元,多出1,000元;而30至39歲女士中,逾半人花費最多在面部精華,平均每件為395元。

 

  惟女士豪買後,有49%人會囤貨至少1年仍未開封,其中以面膜佔最多(42%),其次為面霜(30%);有49%甚至會棄掉、38%用於身體其他部位,更有25%會繼續在臉上使用。

 

  調查亦顯示,用家的滿意度及性價比,與購買意向並不一致,其中面霜的滿意度最低,以ESTEE LAUDER的一款面霜為例,滿意度及性價比分別只有3分,但回購意向有3.5分;而Neutrogena一款潔面產品,其滿意度高達4分,性價比卻只有2.5分,購買意向亦有4分。

 

鍾情品牌 滿意度低仍回購

 

  而逾40%用家會嘗試不同品牌產品,其中對面膜的忠誠度最低,高達65%會購買不同品牌面膜。

 

  消委會總幹事黃鳳嫺指,調查反映女士普遍鍾情於某一品牌,即使滿意度低都繼續回購,形容是「矛盾」,「愈貴價就有愈高期望」,而護膚品的保濕功能,相對較抗衰老等易達到,提醒不要以品牌名氣選購,應以自己膚質選擇合適產品,更不應使用過期產品,以免因變質或滋生細菌,引起皮膚敏感。

 

 

轉載自: 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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