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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3-12

夾份買六合彩中10萬 女友唔肯攤分 (晴報)

  有人說夫妻只能共患難,卻難以共富貴。早前有男網民指,跟女友夾份買六合彩,結果中了近10萬元獎金,惟女友卻無意攤分獎金。有大律師指,當事人要證明份夾買六合彩是有共同意願或有協議的行動,才有證明對方有責任攤分獎金。

 

 

  對於中六合彩,很多人也恨得牙癢癢,如果有份夾錢買,無份享受獎金,實在難受。有網民指,早前借了10元給女友買六合彩,結果中了近10萬元獎金,女友沒有歸還10元,亦無意攤分獎金,他為此感氣憤。帖文指︰「我笑笑口同佢講,其實張六合彩我都有份,係咪應該分一半錢畀我。點知佢攞完錢走仲黑晒面,粒聲都唔出」,事主又形容「錢就係萬惡,10萬元就睇清楚佢人格」。

 

  大部分人認同「講錢傷感情」,認為事主趁早認清女友的真面目也不是壞事。另有人指事主當初只是借出10元給女友,沒有說明如中了獎金需攤分獎金,所以女友沒有責任共享橫財。另有過來人指,父親請他幫忙買六合彩,結果中了獎金,父親亦無分獎金給他。

 

避免「口同鼻拗」 可留下證據

 

  執業大律師陸偉雄表示,個案中的女友有否責任攤分獎金,視乎兩人是否合作或有共同意願買六合彩。「例如他們兩人有認真夾錢,而且有行動及安排去買,而不是隨意搭訕說一句『中咗六合彩,記得分一半畀我』。」

 

  他續指,不少同事或親友也會夾份買六合彩,為了避免日後就攤分獎金「口同鼻拗」,他建議留下證據。「譬如買完六合彩,便在WhatsApp發信息說明如中獎後,獎金如何分配,以及附上已買的彩票,顯示夾份購買者曾認真處理事件。」

 

因錢反目 致婚事拉倒

 

  行政人員婚配服務公司「緣來這麼近So Klose」總監Carolyn Chan指,曾有情侶夾份買六合彩,中獎後兩人將獎金用於酒席及度蜜月,與上述個案截然不同。「要視乎兩人的感情如何,如果沒有視對方為結婚對象,或會『見利思遷』。」

 

  她又指,過去有不少因錢而反目成仇,甚至連婚事也拉倒的個案。「曾有準新娘非常大貪,要求男家負責60圍酒席,還要未來老爺、奶奶付買樓首期,又要求到歐洲度蜜月,男家見狀即叫兒子三思,結果令婚事告吹。」

 

 

轉載自: 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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