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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25

助買樓 是不智

  施政報告「以置業為主導」言猶在耳,團結香港基金又建議政府增設「補貼置業計劃」。我們一直認為,若政府或有關人士以為讓市民置業是長遠解決本地住屋問題的方案,便捉錯用神。

 

  團結香港基金建議的補貼置業計劃,旨在把今時所有公營房屋全部變為私人樓宇,做法是︰單位以建築成本定價;單位日後出售時,需要補上的價值乃以購入價鎖定;可在「綠置居」或「港人首置盤」試行。先不說建議中的做法不公(平)、不妥(當),單說要政府補貼市民做業主,已是攻錯城牆、打錯仗-長遠為甚麼要協助市民置業?

 

  「港人有置業需要」恐怕是不少人或政府及相關人士的想法,但那其實只是80年代開始形成的所謂「社會共識」!透過擁有物業及其升值能力,賺住、賺價,甚至藉炒樓而致富者,大有人在。假如港人認識到,擁有物業並不會令財富增值,甚至因折舊而不能保值,大家認為這群人中,大部分還會有置業的「需要」嗎?

 

  只要樓市繼續瘋狂,住宅單位仍有賺錢功能,即使有海量供應,政府已補貼了多少個市民做業主,市民置業的「需要」仍必殷切,蝸牛依然無殼,居者難有其屋。政府及團結香港基金以重建「房屋階梯」為己任,但那並不是滿足市民基本「居住」需要,有75%家庭做業主看似很美好,若一旦經濟逆轉,這只會令更多人墮入供樓陷阱之中。

 

  建議中,公營房屋以建築成本價售予市民,並鎖定補價,不用隨樓價浮動,這做法已有公營房屋成員及經濟學者分別指出其紕漏。總之,若政府在「住宅成為投資工具」上推波助瀾,就是不義,而且不智,例如於2017年買入,在2071年放售,假如售價內包含任何地價增值,就等如政府把其中地價收益,再無償送予已受資助的原業戶,日後所有公營房屋或資助房屋,其「六合彩」的意味將比現在更濃,若只以建築成本價出售,單位也應會折舊,到時原值100萬元的樓又可賣幾錢?可見這些公營房屋的業主未必可如預期般以樓換樓,從而在置業階梯內爬升,卻仍只會滯留在政府房屋的資源中。

 

  我們贊成人人有屋住,但不贊成人人做業主。要搞清楚一點︰住屋是市民基本權利,但不是置業,政府沒責任滿足市民基本居住以外的需要。因此政府應大量提供「只租不賣」的公營房屋,那是有別於今時公屋、居屋質素的政府房屋,並要有足夠供應的租賃單位,才有望遏止樓市癲升。政府補貼置業,在今時樓市及社會氣氛下,只會被人視為「政府塞錢入個別幸運市民口袋」的不智舉措。

 

轉載自: 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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