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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2-15

挽救環境災難 從小事做起

  聯合國氣候變化峰會達成《巴黎協議》,《協議》內容有部分具法律的約束力,故被形容為「人類歷史轉捩點,可避免地球過熱帶來災難性的後果。」而拯救地球的偉大使命,大家其實也可從小事做起。

 

在地球暖化危機中,每人都應有自我的承擔。

 

  《巴黎協議》比近年同類協議進步是內容部分有法律效力,其他則屬自願性質,其中較矚目的是本世紀末,各國會控制地球平均溫度比工業革命前增加少於2℃,並盡力控制在1.5℃之內,又會爭取在下半個世紀,人類活動產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完全被大自然吸收,以達成「碳中和」的目標。

 

  這份由196個締約國一致通過的協定,縱使仍有環保組織批評為空泛、不夠全面,而且難以落實,但無可否認,《協議》是首次正式把氣候公義,包括全人類的權益、扶助貧窮國家等,列入考慮的議題之內,同時也反映出國際社會在應對氣候變化問題上,有了新的體會和共識。

 

  這份共識得來不易。自1997年各國簽署,而至2005年才正式生效的《京都議定書》中,列明各國在應對全球暖化這地球危機上,有「共同但有差別」的責任,所謂「共同責任」是指「碳排放」導致溫室效應,而「有差別責任」則指已發展國家過去對地球所造成的傷害,故這些國家應負上較大責任。不過,當年這個國際贊同的基本原則,竟是過去十多年來各國爭拗之所在,也因此而蹉跎了不少歲月,也可能錯失了時機。

 

  無論如何,控制溫室氣體,包括二氧化碳排放;加強各國,尤其是發展中國家,在應對氣候變化衝擊的抵抗力,並減輕因氣候變化所帶來的影響等,今時都已是全球共識,就視乎怎樣落實執行。

 

  港人會問:這遠在千萬里以外的一份應對地球危機的協議既已達成,就應由國際社會去做,與我日常生活有甚麼關係?筆者相信,不單在控制溫室氣體排放上,大家可盡一分力,為了保護環境,以下一些有針對性小事情,大家又可做得到?

 

  一、減排:夏天少開甚至不開冷氣,而冬天就少開甚至不開暖氣;賣掉私家車,改乘公共交通工具。

 

  二、減廢:日常買少幾件衫,盡量少用膠袋(包括要花五毫買的膠袋和垃圾膠袋),也少取用環保購物袋。

 

  三、減污:多使用酵素這種天然清潔劑。筆者農場及不少義工已用酵素作清潔劑,環保、天然,效果又好,若各位家居全面轉用酵素,取代洗潔精、洗衣粉,洗碗、洗衣、清洗霉菌等,便可減少家居排放的污水。

 

  很多人在減排及在其他環保的議題上,都會大聲疾呼,要求其他人,例如其他利益團體或政府,做一些他們認為有效的措施,筆者反而希望大家先要求自己,所有環保實踐,都先由自己做起。「莫以善小而不為」,只要大家都對環境做一點點小事,凝聚力量,下一代才可有更美好的地球。

 

轉載自: 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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