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6/2015
四十年代末期的政制改革(一):楊慕琦計劃
二次大戰期間,英國在遠東殖民地相繼落入日軍手中,戰後國力逐漸減弱。為了鞏固殖民地的統治力量,英政府嘗試下放權力,爭取民心。香港戰後重光,結束軍管統治,楊慕琦復任港督,於就職典禮答應「香港居民自治,設立市政局。」隨即著手進行政制改革,建議「香港應設立一個以廣大代表制為基礎之市政委員會,大部份委員將以選舉產生」 。一九四六年八月廿八日晚上八時十五分,楊慕琦經電台播講,題為「香港政制之改革」,史稱「楊慕琦計劃」, 實屬香港史上最進取的政改建議。
設置「市政委員會」及「改革立法局」是政制改革的重點。本文先簡介「市政委員會」的職能,另篇講述「改革立法局」的細節。
市委職能
「市政委員會」接收市政衛生局的職權,包括公共衛生、教育、社會福利、建築工程、城市規劃及設計、公用事業、消防、公園、娛樂場所、運動場及車輪牌照等事務。建議中,期望未來將政府重要機構之職能,亦移至「市政委員會」,並由輔政司研究相關事宜。
管豁地區
「市政委員會」的行政區域包括香港島及九龍。由於新界多處尚未開發,故大埔墟、元朗、荃灣及其他農村區域,不在管轄之列。
委員數目
「市政委員」名額四十八名,其中十六名,由中國籍選民選出;其中十六名,由其他國籍的選民選出;其餘十六名,由職業團體或其他團體推薦,而推薦的團體及方法,則有待商定。這四十八名市政委員,其中廿四席來自中國籍,其餘廿四席屬非中國籍。簡而言之,列表如下:
議席 華人 洋人
直選 16 16
委任 8 8
總數 24 24 48
「楊慕琦計劃」容許三分之二議席由分區直選產生,其中華人的直選議席則為三分之一,總議席為四十八人。比較一九八〇、九〇年代的市政局議席分佈,更能得出驚人發現:
議席 1983 1986 1989 1991 1995
委任 15 15 15 15 -
區議會代表 - - 10 10 9
地區直選 15 15 15 15 32
總數 30 30 40 40 41
相比一九八〇、九〇年代,「楊慕琦計劃」的總議席及直選議席數目都較多,一九四九年香港人口達二百萬人,一九八〇年代人口則有五百萬人,意味著「楊慕琦計劃」的市政委員會更能代表民意。
選民資格
計劃建議凡有意投票者,必須年滿二十五歲,過往十年曾於香港住滿六年,男女均可。然而,計劃中對於選民的教育程度及經濟條件有頗高的要求,準選民必須懂得閱讀及書寫中英文,每年繳納差餉滿二百元或地稅滿五十元,並須具備擔任陪審員的資格,才可登記成為選民。投票時,選民須在指定選區投票,選區按人口比率劃分,務求讓獲選者能代表一定數量人民;非中國籍選民方面,只需過往五年內在港住滿一年,便可登記成為選民,明顯對非華人選民更多寬容。
被選資格
凡合乎選民資格者,不論男女、種族及國籍,只要年滿三十歲,皆可被選為市政委員。就職時,不必宣誓效忠英女皇。市政委員獲選前一年,必須在該區居住。如非居住該區,則其職業必須與該區密切相關。
小結
一九四七年五月十七日,港督楊慕琦任滿返英。當時,中國正值國共內戰,局勢急劇變化,大量移民湧港,導致政制改革未能通過。繼任人葛量洪認為香港短期不必推行大型政制改革。其後,葛量洪接任人柏立基更指出,在港推行任何政治改革只會激怒中國。根據高馬可《香港簡史》引述歷史學家曾銳生的研究資料,綜觀五十至六十年代的解密檔案,中共並無任何警告、訓示,反對香港進行政治改革,而且還指出英國凡拒絕推行政制改革,都會以中共反對為托辭。究竟煞停政制改革的責任誰屬,則交由讀者自行判斷了。「楊慕琦計劃」的出現,激起了華商追求政制改革的熱情,更進一步要求改革立法局,有關詳情,將另篇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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