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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12/2023 10:44

《打擊貪腐》新華保險前董事長萬峰受賄判囚6年6個月,罰70萬

  《經濟通通訊社28日專訊》新華保險(01336)(滬:601336)原黨委書記、
前董事長萬峰受賄案一審公開宣判,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6年6個月,並處罰金70萬元(人
民幣.下同)。扣押在案的贓款依法予以沒收,上繳國庫。案情披露,萬峰在1998年夏至
2020年春,先後多次非法收受有關人員所送現金、購物卡等財物,折合1209萬餘元,其
中1000萬元系未遂。
  今年1月市場已有消息傳出,萬峰於去年11月下旬起失聯,失聯原因或包括其於保險業負
債端的判斷和改革動作,以及其在新華人壽時期的保險資金投資運用。
  法院指,1997年至2018年上半年,萬峰在擔任中保人壽保險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
黨組書記、總經理,中國人壽保險公司黨委委員、副總經理兼深圳市分公司黨委書記、總經理,
中國人壽保險(集團)公司黨委委員、副總裁兼中國人壽股份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總裁
,新華保險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或者利用職權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條
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在項目采購、工程承攬、職務晉升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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