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通通訊社25日專訊》發改委發布《關於深化燃煤發電上網電價形成機制改革的指導
意見》,將現行燃煤發電標桿上網電價機制改為「基準價+上下浮動」的市場化價格機制;浮動
幅度範圍為上浮不超過10%、下浮原則上不超過15%。但實施「基準價+上下浮動」價格機
制的省份,2020年暫不上浮,確保工商業平均電價只降不升。
國務院總理李克強9月26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從明年1月1日起,取消煤電
價格聯動機制,將標桿上網電價機制改為「基準價+上下浮動」的市場化機制。(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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