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屋攪珠有結果 頭20個號碼係...
10/05/2016
新一期居屋已完成攪珠! 今期頭五個號碼是19、76、41、30及47。
新一期居屋攪珠有結果! (政府新聞網圖片)
首五位: 19、76、41、30及47
居屋攪珠儀式今日(10日)早上舉行,由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會主席黃遠輝主持。
首二十個號碼順序為: 19、76、41、30、47、95、78、56、38、48、03、10、91、66、16、29、02、97、55及46。
甩底者勢不少 頭十個號碼料有機揀樓
房委會於收到申請表後會向申請人寄出確認信,當中載列申請編號,而今日攪珠所得出的次序,指的就是以這編號中最後兩位數字為根據。
事實上,以今次居屋推出3684個單位(包括7個綠悠雅苑重售單位),及綠白表五、五比例計算,即綠白表各分別可獲配單位為1842個單位。今次有超過5萬份申請,一般認為,白表亦僅首四個號碼有機會可揀樓。不過,這個觀念其實不完全正確,因為並非所有排得前的申請人都會買得成樓、甚至隨時有一半會「甩底」,連揀樓也不出席,早前市建局煥然壹居就出現「滯銷」的情況。加上綠表申請人數劇減,配額很大機會未能用盡,有機會餘下少部分可撥回給白表,個人推算,白表二人以上頭5000個申請,即首十個號碼,揀樓機會仍然較大。
另外,房委會公布最終修訂申請相關數目,合計收到52820份申請表,當中白表佔48698份,綠表4122份,數目減少主要原因包括支票「彈票」、或不合資格而申請被剔除。
揀樓時仍要合資格 否則申請撤銷
房屋署在完成初步審核後,將以書面通知合資格的申請人約定時間前往居屋銷售小組,按他們的選樓次序選購單位及辦理手續。申請人在各項辦理各項購樓程序時必須仍然符合居屋申請資格,否則有關申請會被取消,而已繳交的費用不會獲得發還。
申請人在辦理購樓手續時須簽署聲明書,聲明他們在申請表內所填報的資料均屬真實,並詳列自申請日期後任何變更事項(包括但不限於收入、資產淨值住宅物業擁有權婚姻狀況及家庭組合等),以確定仍然符合資格。若因任何改變而導致申請不符合資格,則有關申請會被取消,而已選擇的單位會被收回,已繳交的費用不會獲得發還。
單身買樓無面積限制 惟只可揀「賣剩蔗」
選樓通知書是按照攪珠結果的先後次序發出,若申請人不依約前赴辦理購樓手續,則其選次序會由較後者補上,而其申請將會安排在較後次序處理。
假如白表/綠表申請人在相關的配額告滿時,或選樓程序完結時(以較早者為準),仍未前往居屋銷售小組選擇單位,即會喪失樓資格,申請會被取消,已繳交的費用不獲得發還。
提醒一下,與煥然壹居不同,單身人士選樓,可以購當時可供出售的任何面積單位。不過,由於單身人士的次序會列於所有申請者組別中的最後一組,即不論綠表還是白表,他們都只可在賣剩的200個單位中作選擇。
撰文: 羅駿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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