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26歲地盤工被控去年6月26日包圍警總期間襲擊一名便衣警員,早前被裁定暴動、普通襲擊、及無依期歸押罪成,今天下午在區域法院判監4年。
法官認為,包圍警總是嚴重衝擊法治行為,形容當晚行動極具挑釁性及侮辱性,法庭嚴重譴責,亦是嚴重加刑因素,即使案中參與人數及暴力程度,也較旺角暴動案輕微,遇襲警員亦無受傷,但案件滋擾公眾及對社會造成傷害,仍屬於嚴重暴動集結。
法官指出,同意案件屬於偶然發生,被告無預謀及無使用武器,亦無追上平台追打警員,尚算克制。
《經濟通通訊社25日專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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