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通通訊社18日專訊》政策創新與統籌辦事處總監何珮玲表示,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於
2月8日推出第六輪「防疫抗疫基金」,當中包括「臨時失業支援」計劃,讓疫下的失業人士在
未找到新工作之前得到支援,劃一發放1萬元,無論是兼職、自僱人士也可申請,沒行業限制。
另外,停薪留職者也可申請,惟行業受限,需要是受第五波影響而關閉的處所。計劃資助額為
30億元,相信足夠援助30萬人。
申請資格須持有效香港身份證,去年10月1日前年滿18歲,期間通常在港居住,並於去
年10月至12月,最少其中一個月有工作,月入不低於2700元及不高於3萬元。提出申請
前,要至少失業30日。
*13個表列處所員工均符合資格*
現時13個表列處所員工、停工停薪留職人士亦符合資格,惟主動離職、申請當日仍有其他
工作、綜援人士、已獲防疫抗疫基金指定資助的人士,則不符申請資格。
*4月12日截止申請,料3周內發放資助*
何珮玲表示,「臨時失業支援」的申請期為3月23日早上8時至4月12日晚上11時
59分,為期三周。申請人應確保所提交的資料符合計劃下所有要求,以便盡快處理。審批結果
會以手機短訊及電郵(如申請者有提供電郵地址)通知申請,預計大部分合資格申請人可在提交
申請後三至四星期收到資助。政府會以自動轉帳形式發放臨時失業援助。
何珮玲強調,申請人要聲明申述資料是真實和完整,否則或面對刑事檢控。發放資金後,政
府亦會抽樣調查。如申請資料有所欠缺,政府會用短訊通知,要求申請人補交資料。(h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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