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會計師公會舉辦的「最佳企業管治大獎」頒獎禮上周完滿結束,本屆大會共頒發26個獎項,較往年多三個,數目更是歷屆之冠,該獎項旨在為香港樹立最佳實務楷模,推動上市公司及公營機構建立良好管治。
在評選得獎機構時,評審團注重自願披露水平是否優於最低法定及監管要求。大獎籌委會主席鄧苑儀表示,在評選時,評審團及遴選委員會考慮參選公司的整體管治表現,希望能找到展現深厚卓越管治文化的指標,亦會透過年報或可持續發展報告,評估有關投資者、公眾利益或其他事宜的透明度及披露範圍。
鄧苑儀補充指,今年大會頒出歷屆最多的獎項,然而表揚最優異管治水平的鑽石獎仍然懸空。評審團認為,市場對企業管治抱高期望已是大勢所趨,即使管治卓越的機構仍然有改進空間,評審團希望鼓勵企業及機構精益求精。
*可持續發展報告應制訂清晰策略及目標*
事實上,公會自推出「最佳企業管治大獎」以來,見證企業及機構逐步建立良好的管治意識、認知以及有效的匯報,近年可持續發展匯報的表現更有長足進步。
就可持續發展而言,評審團留意到愈來愈機構為可持續發展報告尋求外間獨立認證,但評審團認為制訂清晰策略、目標及明確指標更為重要。機構亦應定期分析及探討達到目標的進度,在匯報可持續發展表現時,亦應平衡措施的正面及負面效益。在評分過程中,評審團觀察到參選機構的董事會運作有待改善,包括沒有如《企業管治守則》所建議披露有關評估董事會表現的資料。
*董事會多元化上未訂立明確目標,倡任期設限*
評審團亦發現大部分報告披露的董事遴選程序資料(包括執行董事及獨立非執行董事)及辭任理由等未夠詳盡,且只有少數公營機構在報告中清晰列分非執董及獨立非執董或列明董事獨立性的劃分準則。評審團認為普遍參選機構在董事會組成及董事背景披露方面有所進步,然而就董事會多元化上,不少公司未有訂立明確政策和目標以及匯報達標進度,表現有待改進。
此外,尤其是家族企業,應向投資者說明新委任的家族成員如何能為董事會注入新元素。另外,繼任規劃亦仍未成大氣候,企業要確保領導層在適當時候以具透明方式順利交接,方能贏得投資者的長遠信賴。評審團亦認為董事會成員(尤其獨立非執董)的任期應設年限。
《經濟通通訊社10日專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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