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因為禁止遊客攜帶食品入園且要翻包檢查,上海迪士尼樂園被一位法學專業大學生告上法庭,該事件引發廣泛熱議。
就迪士尼禁止遊客攜帶食品入園這一規定,中消協法律與理論研究部主任陳劍表示,這是上海迪士尼利用其在中國的特殊地位對消費者進行限制。
他說,企業享受自主經營權,但不能建立在剝奪消費者權利、限制公眾利益上。若消費者認為園區內餐飲比較貴,則迪士尼應該保留消費者是否要在園內進行消費的選擇權。
而對於迪士尼要翻包檢查遊客物品,陳劍說,一些公共場所也會翻包檢查,來看是否有危險物品,這是基於公共安全的考慮來進行。但如果是基於企業的私自的利益進行這種翻包、搜身。這樣的行為法律明確禁止,有損人格權、人身尊嚴、人身權益。
上海迪士尼目前規定,遊客不得攜帶食品、酒精飲料、及超過600毫升的非酒精飲料入園,遊客可在園區內選擇由迪士尼提供的餐飲服務,而自帶食物的遊客則可在入口處吃掉食物,或將食物寄存在園區收費為每日80元人民幣的寄存櫃內。
上海迪士尼方面已於上周日回應稱,外帶食品與飲料的規定,與中國大部分主題樂園以及迪士尼在亞洲的其他目的地一致。
《經濟通通訊社駐滬記者林雯婕15日上海專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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