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公署落案起訴安盛金融有限公司一名前區域經理,控告他使用虛假入息證明,企圖誘使該保險公司向他發放逾140萬元特別預支款項。被告今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一項企圖欺詐罪名。
案情透露,現年42歲的被告文建成於案發時透過安盛的優才招聘計劃向該公司申請職位。基於相信被告的入息證明均屬真實,安盛於2016年5月聘用被告為區域經理,並向他提供逾140萬元的特別預支款項。
安盛向被告支付特別預支款項前,發現被告的入息證明有不妥之處,懷疑有關入息金額可能被誇大了。廉署調查發現,被告向安盛提交該兩個財政年度的入息證明所列的金額各被誇大了
100萬元。安盛於2016年8月終止被告的聘用合約。
主任裁判官羅德泉將案件押後至7月30日判刑,以待被告的背景及社會服務令報告,並批准被告以現金1萬元保釋。
《經濟通通訊社9日專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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