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通通訊社駐京記者黃燕明18日北京專電》中國證監會新聞發言人常德鵬表示,證券
集體訴訟進入實踐前的準備工作正在有序推進。中證監已經成立了由會領導擔任組長的小組,統
籌推進制度建設,配合最高法建立相關司法解釋,做好制度準備。
他表示,研究論證案件選項的因素,聽取各級法院等意見建議,市場普遍認為應將財務造假
案件作為重點考慮的類型;試點初期,擬由中小投服中心作為訴訟主體,投保基金負責損失測算
等支持工作。目前投服中心已健全機制,建立了選案決策機制,完善了評估標準,並已聘請律師
開展相關準備工作。
常德鵬表示,各方認為,實踐初期,應當將財務造假類案件作為重點考慮的案件類型,特別
是違法性質嚴重、影響惡劣的重大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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