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通通訊社20日專訊》加拿大法庭在當地時間20日展開是否引渡中國電訊設備商華
為副董事長孟晚舟到美國的首階段聆訊。如果相關罪名成立,她將可能面臨長達30年的監禁。
據《路透社》報道,孟晚舟代表律師當天發聲明稱,如果加拿大方面依據美國對伊朗制裁法
案將她引渡至美國,那麼此舉將開創一個危險的先例,甚至可能會破壞加拿大對伊朗的外交政策
。
孟晚舟律師團隊在聲明中指出,加拿大檢方提交給法庭的文件稱,孟晚舟之所以被引渡是因
其誤導匯豐構成欺詐,美國制裁伊朗可以被視為孟晚舟欺詐行為發生的一個法律背景,而非其被
引渡的理由。加拿大總檢察長的論點是「循環推理」,目的是將美國法律成為加拿大法律並使雙
重犯罪變成單一犯罪,這會影響加拿大政府在外交方面的權力並且會對相關國家經濟構成風險,
而在民主國家中一個重要的政策,往往應該是由該國議會決定而並非由司法部門決定。
辯護律師認為,不應該將孟晚舟引渡到美國,因為孟晚舟的行為,並無觸犯加拿大法律,加
拿大開始受理引渡案時,並沒有對伊朗實施制裁。又認為聆訊表面上以加拿大欺詐案為名,但實
際上涉及美國的制裁令。(c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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